臨汾新聞網訊 住宅用地使用權期限、居住權的相關規定、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近日,在鐵路東辦事處臨紡社區會議室內,一個個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話題激發了聽課群眾的興趣,會場氣氛十分熱烈。這是由市委政法委、市法學會、堯都區委政法委、堯都區司法局聯合舉辦的臨汾市“學法用‘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進社區”第三站活動。
此次活動聘請山西堯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趙志琴宣講《民法典》,講座同時通過“臨汾政法”官方微博以網絡直播的方式向全社會進行推廣。
當天上午9時,鐵路東辦事處的全體工作人員、各社區的干部以及轄區的居民代表60余人在鐵路東辦事處臨紡社區會議室,認真聆聽趙志琴對《民法典》的解讀。
物權是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重要財產權,物權法律制度的調整因物的歸屬和利用而產生民事關系,是最重要的民事基本制度之一,趙志琴本次宣講的主題內容為《民法典》中的物權方面。她結合案例,就日常生活中常見的物權歸屬及利用等問題作出重點解讀,讓大家能夠對物權有一個基本的了解,從而推動群眾在生產生活中運用《民法典》中的物權知識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參加活動的社區黨員干部田嬌娥說:“法律就在我們身邊,而且會經常用到。《民法典》的頒布,對普通居民和社區工作人員也具有重要意義。”她還說,作為一名社區管理人員,要帶頭學習宣傳《民法典》,把《民法典》運用到日常工作中去,不斷提高運用《民法典》維護人民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能力和水平,引導群眾提高自覺守法的意識,形成遇事找法的習慣,培養解決問題靠法的能力。
記者 李媛
責任編輯:暢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