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5月6日,生態環境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安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機動車環境監管的意見》。
★出臺背景
近年來,我國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人民群眾藍天幸福感、獲得感顯著增強。當前機動車污染物排放對大氣質量影響凸顯,已成為城市大氣污染的重要來源。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改進和優化機動車環境監管,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維護守法者利益,有效減少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落實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方針。堅持問題導向、重點治理;堅持包容審慎、寬嚴相濟;堅持協同監管、數智治理。
★主要內容
一、嚴格落實機動車合規達標排放要求
(一)試行貨車差異化定期排放檢驗制度
總質量3.5噸以上柴油貨車,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運行傳輸正常且穩定達標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可以免于本檢驗周期上線排放檢驗。
(二)開展現場檢查強化車輛排放監管
將貨車抽查納入日常監管和執法檢查計劃,重點檢查“三不兩改一黑”問題(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裝置、不正常添加尿素、不正常運行OBD、擅自改裝污染控制裝置、擅自篡改OBD、冒黑煙)。
生態環境部門指導提醒問題車輛及時維修治理,逾期未改正或屢查屢犯的,列入重點管理清單。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督促運輸公司和重點用車單位加強車輛管理。
(三)加強高排放車輛遙感篩查溯源
利用遙感監測、黑煙抓拍等技術篩查貨車超標排放問題線索,提醒及時治理。逾期未維修治理的,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在年度排放定期檢驗中重點查驗。
二、強化機動車排放檢驗與維護治理
(一)加強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監管
強化準入管理,采用資質認定一般程序,完善人員技術能力、設備性能指標和軟件防篡改等要求。
納入日常監管和執法檢查計劃,重點查處偽造檢驗數據、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等違法行為。對于不規范問題加強幫扶指導。
建立嚴重違法機構退出機制,對違法情節嚴重的依法取消檢驗資格。
符合條件的車輛全面采用工況法檢測。鼓勵建立記分管理制度、設備“明管明線”、全省統一檢驗軟件。
(二)強化機動車排放檢驗與維護聯動
落實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加強排放檢驗與維護閉環管理,有效推進超標排放車輛維護修理,減少污染物排放。
三、推進機動車排放源頭管理
(一)完善機動車OBD系統功能
指導生產企業完善OBD防刷寫和防篡改、污染控制裝置破壞或拆除報警提示等功能,防止控制數據泄露。
(二)加強機動車排放召回管理
對因設計生產缺陷導致的超標排放、控制系統防篡改功能缺失等問題車輛,由生產企業主動召回。
(三)支持老舊機動車報廢更新
推進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老舊營運貨車和燃油乘用車報廢更新。
四、強化數據共享和協同聯動
(一)實現各部門各層級數據共享
生態環境、公安、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等部門共享機動車檢驗與維護、監管處罰等數據信息。推動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共享貨車OBD數據信息。實現機動車排放檢驗結果跨行政區互通、關鍵過程數據三級聯網和貨車行政檢查記錄全國互認。
(二)加強多部門協同聯動
建立健全執法聯動、案件移交、源頭追溯等工作機制,依法追究作弊器“產—銷—用”等相關方責任,加強跨區域合作和行刑雙向銜接。
五、提升數智化監管能力水平
(一)數字賦能精準篩選問題線索
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精準識別違法問題。
(二)加強專業隊伍和裝備能力建設
加強執法監管能力建設。科學配置專業監測執法設備。
六、完善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
完善違法情形認定標準,研究修訂環境犯罪司法解釋。加快修訂國六排放標準,制訂在用車OBD檢測方法,強化設備性能和篡改識別功能。 (記者 劉 超 整理)
責任編輯:暢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