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三屆臨汾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陳振華等同志任免職務的決定
(2016年9月26日政協第三屆臨汾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經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三屆臨汾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決定:
陳振華同志任市政協辦公廳主任;姚煥章同志任市政協提案委員會主任;
白占奎同志任市政協農村委員會主任;
周波同志任市政協社會法制委員會主任;
李云崗同志任市政協民族宗教和港澳臺僑聯絡委員會主任;
陳維明同志任市政協學宣文史委員會主任;
解建國同志任市政協副秘書長、辦公廳副主任;
李欣同志任市政協教文衛體委員會副主任;
辛慧芳同志任市政協經濟科技委員會副主任。
決定免去:
郭波同志市政協秘書長、辦公廳主任職務;
屈波同志市政協調研室主任職務;
郭有興同志市政協提案委員會主任職務;
解涌同志市政協副秘書長、辦公廳副主任職務。
責任編輯:張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