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今年以來,古縣將光伏發(fā)電項目作為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的重要舉措。抓規(guī)定脫貧項目。分期分批建設38個村100KW光伏發(fā)電站,實現每村每年固定收益14萬元左右。今年年底,將建成并網15個貧困村光伏發(fā)電站。
該縣對非貧困村和無集體收入的村,充分利用村集體建筑物屋頂,建設分布式光伏發(fā)電站,采取“集中建設、分散收益”的方式,今年將建成3個集中點,10個分散點,重點解決村級集體經濟“破零”問題。下一步,該縣將按照“一年破零、逐年增收、五年達標”的方針,逐年擴大建設規(guī)模,增加集體收益。到2020年,全縣111個村集體收入可全部達到5萬元以上。(古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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