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記者 趙文家)針對當前嚴峻的大氣污染形勢,霍州市公安局嚴厲打擊環境違法案,近日,該局食藥偵大隊共查處環境違法案3起,行政處罰4人。
經查,山西運城市新絳縣崔某某、于某某夫妻二人,于2016年7月至今,在霍州市區內以三輪摩托車為工具,以北環辦草鋪子村內一空地為存儲地點,非法買賣、儲存、運輸廢舊機油,該二人因涉嫌非法買賣、儲存危險物質被分別處以行政拘留5日。
違法行為人任某于11月30日16時許,在白龍鎮白龍村自家院內焚燒雜草和秸稈被當場查獲。因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任某被予以行政警告處罰。
違法行為人段某于11月30日,在白龍鎮永安大街“永安駕校”打掃衛生后,將樹葉在垃圾池內焚燒被當場查獲。
因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段某被該局處以行政拘留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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