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范韶華) 近日,霍州市工商和質監局查處了一起無照經營案。該局在檢查中發現一起未經核準登記擅自從事家具加工銷售經營的行為,該局依法取締了當事人無照經營行為。
該局執法人員在日常巡查中發現,當事人劉某未經核準登記領取營業執照,擅自于今年9月20日開始在退沙從事家具加工銷售經營活動。該局執法人員依法查獲該家具店并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并詳細告知當事人該局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和處罰內容及當事人享有的權利。
該當事人未經核準登記擅自從事家具加工銷售經營的行為,違反了《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二條和第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
根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同時結合案發后當事人能主動承認違法事實,積極配合執法人員的調查并主動消除違法狀態,該局決定依法取締當事人無照經營行為,并對其處以8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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