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楊全) 為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推動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杜絕重特大事故,遏制較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近日,市安全生產委員會修訂出臺《臨汾市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實施細則》(下文稱《實施細則》)。
《實施細則》對于厘清部門工作職責、提高安全監管效能、防范遏制各類事故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據,共分總則、各有關部門(單位)職責、附則等3個部分、60條。
《實施細則》強調安全監管工作應當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堅持責權利相統一、分級和屬地監管相結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舉辦、誰負責”和“審”“管”銜接、“防”“救”相承的原則,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明確責任分工,推進聯合執法,消除監管空白,形成監管合力。
另外,《實施細則》對綜合監管部門、行業安全監管部門、行業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依據部門職能履行的共同職責做出了明確規定,重點明確了一些新行業、新模式、新業態的監管部門及其職責,依照相關規定調整細化了有關部門的安全監管職責,對于推動可持續發展、保持安全穩定社會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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