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卞志強)今年以來,隰縣認真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堅決反對“四風”,就工作紀律、大操大辦、大吃大喝、公車私用、三公經費、節慶廉潔等方面開展常態式督查,推動了全縣社會風氣明顯好轉。
據了解,自督查行動開展以來,隰縣靈活運用監督檢查、明察暗訪、責任追究等手段,把著力點放在監督檢查和追究問責上,通過查到崗、查制度、查管理、查執法、查服務、查效能、查落實,切實轉變作風、提升效能。截至目前,該縣先后開展督查28次,查處“庸懶散奢”案件61起,給予61人黨政紀處分,在全縣上下形成有力震懾。
在公車治理上,隰縣通過一賬細管理、一書明責任、一標便識別、一點強監督、一案一通報“五個一”工作機制把牢了“車輪上的浪費”。治理過程中,該縣先后開展了兩輪公務用車專項治理,建立全縣公車臺賬,便于檢查核實;組織各單位一把手簽訂責任書,共2511人做出承諾;對公務用車統一張貼標示,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出臺了節假日定點封存管理辦法;查處公車私用案件2起,4個單位寫出情況說明,對31輛違規車輛進行了處置。
大操大辦借機斂財是群眾深惡痛絕的一種頑疾。為充分發揮教育、管理、指導和監督的作用,隰縣在全縣各單位成立了“紅白理事會”,明確提出“四標準”、“六嚴禁”,對紅白喜事的操辦規定了人數和桌數。經統計,該縣全年共查處大操大辦案件14起,制止3起,給予17人黨政紀處分,收繳非親屬禮金9200元。
與此同時,隰縣采取有力措施加強“三公經費”管理。通過“一報告、一整改、三表格”工作機制,對全縣90家單位“三公經費”進行專項審計,對發現共性的問題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進一步促進了對“三公經費”的有效監管,推進管理的常態化、規范化和制度化,以良好的黨風促政風、帶行風,推動了整個社會風氣明顯好轉。
責任編輯:邱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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