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清晨,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干警分四組赴太原、浮山、翼城、洪洞等地展開執行。18時許,各地紛紛傳來捷報:四組行動均圓滿告捷,市中級人民法院歲末維權執行活動首戰旗開得勝。
據各小組反饋:執行一庭在執行市區某汽車經銷服務有限公司與秦某某債務糾紛一案中,針對被執行人秦某某長期下落不明,所查封房產負債較多,強制執行難以交付的現狀,積極爭取太原市公證處的配合,在太原市寶成公寓相關人員的協助下,使得查封房產順利交接。
在杜某某申請執行劉某、李某、張某民間借貸兩起案件過程中,執行三庭啟動了執行監督程序,督促浮山法院立案執行未果后,決定提級執行,并很快查明被執行人財產狀況,依法進行了查封。在限期內,被執行人仍拒不履行。
2月9日,執行三庭干警對被執行人所有的兩臺轎車依法進行了扣押。
李某訴劉某買賣合同一案,法院判決劉某償付李某上百萬元本金及利息,在依法查封了劉某經營的水泥廠,履行了部分義務之后,劉某便玩起了“躲貓貓”,手機常關、工廠停業、家中無人,執行工作陷入困境。經過周密部署,9日上午,協調辦主任趙文崗帶領干警將回家準備過年的劉某堵了個正著,在執行干警的耐心說服教育下,劉某當即和申請人李某達成了執行和解,表示愿意分期分批履行還款義務,并當場還清了全部本金。
與此同時,局長張五全帶領的執行二庭在翼城的執行工作也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圓滿執結了一起歷時七年的積案。(記者 閆璟 通訊員 白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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