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5月17日起,依據《食品安全法》規定,根據市政府機構改革方案要求,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式承擔起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能。座談會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梁海旺分析了當前的餐飲服務環節的監管形式,著重通報了餐飲服務監管職能職責移交后的有關餐飲服務許可審批、監管執法等程序。與會代表一起學習了《食品安全法》及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
市政府副秘書長樊交旺說,根據市政府相關規定,經營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就餐人數在250人以上,兩者條件符合其一,便被納入大型餐飲服務企業。
在當前全市上下掀起“愛我臨汾、樹我形象、建我家鄉”的熱潮中,這些大型餐飲服務企業作為市區對外接待和餐飲服務的重要窗口單位,要依法經營,規范經營,要不斷推進服務上水平、上檔次,為我市餐飲服務樹立良好的形象。同時,監督執法部門要依法行政,強化監督。要在監管中提升服務,在服務中加強監管,保障全市餐飲服務企業規范健康發展。
該局局長劉鋒要求各餐飲服務單位要增強飲食安全的責任意識,嚴格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同時,加強行業自律,規范經營行為,認真貫徹《食品安全法》,強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會上,參會的73家餐飲服務企業分別簽訂了《餐飲服務企業承諾書》和《餐飲服務單位杜絕使用問題奶粉及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劑承諾書》,為保障餐飲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做出了公開承諾。(記者 李曉琳)
來源:臨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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