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單位上了10年班,有住房公積金,可是我現在想買套房子,手頭錢又不夠,我能用這筆錢嗎?”
“我跟我愛人都是在市區行政單位上班,都有住房公積金,但是我們現在準備買房子,需要一大筆錢,請問我們能貸款嗎?”
近來,很多讀者致電本刊咨詢住房公積金方面的問題。為此,記者采訪了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部主任閆新生。
閆新生說,住房公積金是一種強制繳存、統一存儲、專項使用的住房儲金。它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使用時免繳個人所得稅。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于職工個人所有。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時是有一定條件的,他說必須是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及其在職職工要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有條件的地區,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聘用進城務工人員的單位和個人可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繳費比例上,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原則上不低于6%,不高于12%,采取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方式發放職工住房補貼的,可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并在個人賬戶中予以注明。
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職工只要是符合以下條件的,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離休、退休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出境定居的;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關于住房公積金貸款,閆新生說,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實行“先繳存住房公積金后貸款,有效擔保,一次整借,按月償還”的原則。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職工,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具有臨汾市轄區內常住城鎮戶口;按時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半年以上;具有購建房行為發生兩年內獲得的合法購房合同、協議,并附有所購住房的相關土地、建筑規劃許可文件,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需獲得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劃部門及土地部門批準文件或證明;已支付不少于購建自住住房總價套房90平方米以下20%、90平方米以上30%,二套50%的自籌資金;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同意以中心認可的貸款保證方式作保證。
為適應當前房價不斷上漲的形勢,更好的支持職工購建自住住房,今年5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原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二屆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已正式實施。修訂后的個人貸款管理辦法,主要內容之一就是增加貸款額度,延長貸款年限,貸款額度由原來最高20萬元增加到30萬元,年限由20年延長至30年,并可延長至退休后5年。
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主要目的是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在制度設計上,充分考慮到中低收入家庭的還款能力,所以住房公積金的貸款利率在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的存款利率上適當上浮,與各大商業銀行住房貸款利率相比,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是最低的。
如果符合上述條件需要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須向臨汾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以下書面證明材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明(身份證或戶口簿等)和婚姻證明;借款人及配偶所在單位出具有穩定經濟收入的資信證明;購買二手房時,除提供房屋買賣協議外,還應提供房屋總價款的完稅發票;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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