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27 10:21:00 來源:臨汾新聞網
臨汾新聞網訊(通訊員 李保平)為深入落實司法為民方針,及時滿足人民群眾的司法新需求、新期待,曲沃縣法院訴訟服務中心采取四項舉措加強立案階段調解工作,一是對于事實比較清楚、法律關系比較簡單、雙方爭議不大的案件,立案前傳喚當事人到場或運用電話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及時立案,轉有關業務庭審理。二是對于和當地民情風俗、生產生活條件緊密相關、適于人民調解組織調解的案件,立案前邀請當地人民調解員到法院設立的人民調解室進行調解。三是對于審判人員與人民調解員合力攻關才能拿下的案件,到訴前調解室進行調解。四是為方便廣大人民群眾立案,開展上門調解、上門立案服務,把立案庭電話號碼公布到全縣各鄉村,讓人民群眾廣泛知曉。凡群眾打來電話,要求提供立案服務的,法官都在第一時間到達指定地點,了解案情,走訪干部群眾調查研究,實地勘驗現場,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成功的,應當事人要求,及時制發法律文書;調解不成的,予以立案,帶回法院審理。立案法官應約下鄉入戶辦案,增加了工作量,加大了經費開支,但卻極大地方便了人民群眾,推動了各類社會糾紛的及早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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