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5 10:48:00 來源:臨汾新聞網
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楊全)“我的東西在澡堂里丟失的,難道澡堂的老板就一點責任都沒有嗎?”6月23日中午,家住市區蓮花池的洪先生致電記者,稱自己前一日在澡堂洗澡時,不幸丟失了一條價值百元的皮帶,而當他向澡堂老板提出賠償要求時,對方表示澡堂早有“防盜”的告示,丟失財物只能算顧客自己不當心。
夏季炎熱,白天汗流浹背,傍晚沖個涼洗個澡是個不錯的選擇,但是一些開設在街道胡同中的大眾澡堂,卻因為設施不完善,讓很多顧客體會到了被“順手牽羊”的無奈,洪先生就是如此。
“22日晚上八點多,我到家附近的一個澡堂去洗澡,因為身上沒裝什么貴重物品,衣服就直接扔進了儲物柜中,也沒有上鎖,大概洗了一個小時,等洗完后發現自己褲子上的皮帶不見了。”洪先生告訴記者,當時洗澡的人非常多,也不知道是誰“順”走了自己的皮帶,在他尋找無果后要求澡堂老板賠償,但該老板卻表示,澡堂內已掛有“貴重物品妥善保管,丟失被盜概不負責”的告示,所以丟失東西和澡堂無關。
當日下午,記者陪同洪先生來到丟失皮帶的那家澡堂,看到這家澡堂設備簡陋,用來存放顧客物品的箱子多是一些沒有防盜措施的普通箱子,有的箱子甚至連箱門都關不緊。在澡堂的墻壁上,有一塊標有提醒語的告示,用來提醒顧客注意財物?!皷|西丟失我也很遺憾,但我也不知道是誰偷走的,你來這里洗澡就應該注意防盜的事情,你自己不小心,這和我沒有關系,實在不行,我讓你免費洗十次澡怎么樣?”澡堂老板杜先生無奈地表示,他的澡堂為顧客提供免費使用鎖子的服務,但是當日洪先生并沒有使用,丟失財物,他也很無奈。
澡堂內丟失財物,顧客索賠被拒絕,那么澡堂真的就沒有一點責任嗎?從澡堂出來后,記者隨即聯系了從事法律工作的張小萍律師。“首先澡堂內貼出來的告示從法律的角度上講是無效的,并不能免除賠償責任;其次顧客在消費的同時,就已經和澡堂的經營者形成了一個服務合同,澡堂有義務對顧客的財物進行保護?!睆埪蓭煾嬖V記者,澡堂有義務對顧客的損失進行一定的賠付,但合同屬于雙方約定,所以該顧客因為大意而丟失財物也存在一定的責任。
“澡堂賠償不賠償我已經不在乎了,只認自己倒霉,我現在就想提醒廣大市民,在進出洗浴場所,尤其是大眾澡堂時一定要看好自己的財物,不要被他人盜走。”洪先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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