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王小庚)為預防夏季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確保轄區道路的安全暢通,高速交警四支隊十大隊認真汲取“7·19”重特大交通事故教訓,并結合近期道路安全大檢查的工作方案,大隊進一步加大重點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嚴厲打擊機動車涉牌涉證違法行為。7月20日山西高速四支隊十大隊民警在吉縣收費站例行檢查時,查獲一起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駕駛證的交通違法行為。
當日上午8時50分左右,大隊壺口中隊執勤民警在對一輛小型出租車例行檢查時,發現駕駛員神情慌張,當民警要求該車駕駛員出示駕駛證時,駕駛員動作遲緩,說話支支吾吾,且在駕駛員出示其證件時執勤民警憑借工作經驗發現此人有使用偽造駕駛證嫌疑,經盤查,該駕駛人陳述的個人信息與駕駛證載明的并不符合,遂執勤民警通過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查詢,果不出民警所料,該駕駛員所攜帶的駕駛證照片與公安網顯示并不一致。通過大隊民警的再三詢問,該違法嫌疑人段某為吉縣人,承認其駕駛證是通過朋友偽造的,而本人駕駛證準駕車型是C4。
大隊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山西省實施辦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對該嫌疑人段某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駕駛證的違法行為給予行政拘留10天,并處罰款5000元的處罰。現該嫌疑人段某已移送鄉寧縣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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