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李靜)“把家里的老房子租給親戚住,本以為能省點兒心,結果有苦說不出。”近日,家住市區解放西路的張先生眼見老屋被“禍害”,卻不知如何維權。
今年年初,張先生的遠房親戚來臨汾工作,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住所。他想到自己有處空了許久的老房子,剛好離親戚工作的地方不遠,而且配套家具齊全,便以低價租給對方。
親戚高高興興地搬進了“新居”,張先生也偶爾去轉一轉,看看對方是否需要幫助。“我以前住在這兒的時候,特別注意院子的整潔,可現在竟成了垃圾場。”近期的一次探訪令張先生震怒,原先他放置盆栽的東南角,居然被一大片垃圾覆蓋。
張先生雖心生不悅,但也不好意思說,只能委婉地提醒親戚盡快處理掉那堆垃圾。對方每次都是滿口答應,卻未見任何動靜,垃圾反而越摞越高。張先生氣憤難消,自己出錢找人清理了小院。
遇上不靠譜的租戶,租金都難抵房屋折損費,家住青獅南街二輕局小區的劉女士也遇上了這樣的難題。“租期滿了后,屋子卻是一片狼藉。光是瓜子皮就掃出了兩麻袋,墻上到處釘的釘子,還有小孩用彩筆胡涂亂抹的作品,洗臉池、馬桶都不能正常使用了。”劉女士無奈嘆息道,以后,寧可將房子閑置,也不會租給任何人了。”
如此奇葩住戶讓房東傷透了腦筋,如何保障他們的利益呢?“房東在出租房屋前,應該和房客簽訂詳細的租房協議。合同內容應當齊全,當事人雙方權利和義務明確,需定制交房標準(設施幾成新等)。”師達律師事務所的孫律師建議,房東可要求房客交納一定的保障金,這可以根據設施的多少和新舊程度、面積的大小等來做出協定。在退租時,要查驗房屋和附屬設施的狀況,檢查有無損壞情況發生。如果發現有損壞情況,可根據合同的約定商談賠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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