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張春茂)3月17日,家住市區五一西路的張師傅收到一枚有紅色印章的一元人民幣,上面的文字是人為印制上去的,經過咨詢律師,在人民幣上亂寫亂畫也屬違法行為,大家應該愛護人民幣。
張師傅說這枚錢幣是在路邊水果攤購買水果時攤主找零給的。在這枚面額為壹圓的錢幣上有一三角形紅印章。
“經常能遇到這樣的錢幣,學校開學后為避免出現假幣經常能看到各種字跡的名字,還有人用金屬硬幣打制首飾飾品,我咨詢過銀行的工作人員,這種行為都是違法的。”張師傅介紹。
記者經過咨詢師達律師事務所律師了解到,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愛護人民幣,不準隨意撕裂、剪割人民幣。該條例還規定,對故意損壞人民幣的違法行為,將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鼓樓廣場附近一家銀行的工作人員介紹,愛護人民幣的內容之一就包括,保持人民幣票面整潔,不亂寫、亂畫、亂涂或計數蓋章。同時提醒大家,人民幣是我國法定貨幣,愛護人民幣是每個公民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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