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沃法院執行二庭站在雙方當事人的立場,采取人性化執行措施,成功地和解執行了一起賠償糾紛案,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肖某與被執行人楊某系同學,且在一公司工作。2012年12月30日下午,楊某聯系肖某一起去喝酒,晚8時左右,雙方來到一燒烤店喝酒至凌晨時分。酒后,肖某駕駛自己的比亞迪牌車將楊某送回公司宿舍。然而在獨自回家途中,肖某因酒精發作駛入道路北側路肩下,造成車輛損壞、本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后肖某的父母、妻子和孩子將楊某訴至法院。法院依法判決楊某賠償肖某家44143元,但被執行人楊某一直未能履行。肖某家人申請執行后,執行人員多次做楊某工作,但其仍消極對抗不予執行。執行人員依法對其采取了拘留強制措施。
采取強制措施后,執行人員本想楊某的家人會送錢。但幾天過去了,楊某的家人連問都不問,根本沒有交錢的意思。執行人員在提審其時才得知被執行人楊某家住絳縣的父母均為農民,且父親癱瘓在床,妻子也生孩子不久,根本拿不出來錢。況且楊某因一直無故曠工將面臨公司開除。面對此種狀況,執行人員立即與申請人取得聯系,并給其講解利害關系,得到申請人的諒解和認可,將被執行人楊某解除拘留措施。被執行人當場感動地說:“你們放心,我只要能繼續上班,保證在每月發工資后給付1500元,”并且把自己的工資卡交到了執行人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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