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名思義,公務車就是從事公務活動的用車。但實際情形卻是,公務車私用在現實中太普遍,在不知不覺中,公務車的性質已經由交通工具變成了某種福利和便利。甚至,在一些人的心中,公務車私用已經成為一種象征,在他們看來公務車私用其實是權力的一種標志,如果不能私用,權力的現實效應如何體現呢?
公務車私用背后是公共利益的受損,是公共形象的受損。雖然,公眾對公務車私用現象一直深惡痛絕,而且各地也出臺了各種監管政策,但公務車私用現象還是屢禁不止,層出不窮——每到高校開學時,就會發現高校的門口成為了公務車的集會,而那些餐飲、娛樂的地方,也總能發現公務車的身影。于是,人們對公務車私用現象也漸漸失去了監督的自覺。
為何公務車私用現象總得不到圓滿解決呢?原因到底何在,是制度的效力不夠,還是公務車私用的觀念已經固化?如果我們將此次昆明對公務車私用的處罰措施與以前的治理手段相比較,就會發現其中的原因所在。此前,為防止公務車私用,各地出臺了很多措施:或是給公務車貼標簽;或是懸賞網友曝光;或是直接在媒體上將私用車號曝光。但最后的結果呢?公務車私用者還是私用,標簽、曝光都沒有嚇到他們。
因為,他們并不把這種曝光當回事,他們感覺不到輿論轉化為實際處罰的風險。能夠反映這種情況的最典型細節就是,很多地方在曝光公務車私用后,處罰的對象竟然是公務車本身,而不是公務車使用者,處罰的結果是封存公務車一段時間而已。這樣的處罰能嚇得了誰呢?再說,有些政策本來就存在紙面化的可能,盡管對公務車私用也作出了一些看似嚴厲的處罰,但畢竟還存在著緩沖余地,違反規定者通常用各種借口和監督不暢的現實,化險為夷。
而此次昆明對公務車私用的管理則顯示出了動真格的態度。首先,對何為公務車私用作了詳細的規定。更重要的是,對公務車私用者采用了“零容忍”的態度,一旦發現公務車私用者便立刻停職免職,這樣的處罰力度足以讓一些人收斂起公車炫耀和享受的企圖。第三,昆明的治理還重視了公眾監督的重要,以舉報電話為載體,溝通公眾輿論和監管部門,以形成監督的合力。(西安晚報 李劭強)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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