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樁公案,也是如此。失主如果真是丟了8200元,他自然有權索回。而拾金者周翠蘭,如果只撿到1700元,她當然覺得窩囊和心涼。但還有一些其它可能,在沒有佐證材料的情況下,即便我們是法官,又該如何審判呢?沒有基于事實的判斷,而濫用道德判斷,我們往往會會錯了意,表錯了情,道德受傷,有時候會淪為凌空虛蹈和無病呻吟。問題是,在事關道德這樣的小事上,哪怕輿論沸反盈天,有關部門對真相的調查和還原,卻往往不是力不從心就是不愿意全力以赴,哪怕道德一次次地自我受傷,哪怕公眾的熱情一次次被挫傷。這,才是問題的最根本之處。
我從來不相信,社會的主流價值觀已經淪喪和異化。從網絡上,輿論對這樣一些事情的敏感和憤激,其實都折射出,主流道德觀依然是正向的,越憤怒、越傷心,越是以渴望在呼喚和維護見義勇為、助人為樂、拾金不昧的主流價值觀。這一可貴的情感,是需要大家來呵護的,既需要正義來培土,更需要基于真相來澆灌。假如有關部門能夠拿出精力、手段、智慧和責任來還原真相,此事不難大白,公眾的判斷也有了依據,而兩個當事人,也可能不會以原告和被告的尷尬身份,怒目相向的。
一次次真相不明的爭執,讓道德退縮在一旁垂淚,讓熱心受到打擊,讓無力者更加無力,有力者也難以昂然前行。在一個價值觀多元的今天,確實不排除有些道德低下者的攪局和作亂,但更多的是,對真相不明之后的誤傷。想想看,不是這樣嗎?(揚子晚報 肖余恨)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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