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3日電(記者何雨欣、羅沙、韓潔)近日,財政部下發了《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對企業職工福利費的范圍作出了具體明確的定義,同時規定企業職工福利費將全部納入職工的工資總額管理。這一通知的下發迅速引來了業內的廣泛關注。
為解答公眾的疑問,財政部企業司有關負責人3日就這一通知的內容接受了記者的采訪。“此通知的下發意在讓企業規范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維護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保護各方合法權益。”這位負責人指出。
在計劃經濟時期,我國企業普遍實行低工資制,同時在工資之外,輔以其他多種形式的福利待遇。按工資總額一定比例從企業成本(費用)中計提職工福利費,是長期以來與工資總額管理制度并行的一項分配制度。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這種以社會保障、公共服務欠缺和“低工資”為背景建立的“高福利”模式,已經不能適應我國企業改革發展的現實需要。因此,2006年新修訂的《企業財務通則》,取消了企業職工福利費按標準提取的政策,要求企業據實開支職工福利費。
這位負責人指出,當前,我國企業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存在一些問題,有些企業隨意調整職工福利費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既有人工成本無序增長,侵蝕國家稅基,侵害企業投資者權益的情況,也有任意壓縮開支而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情況,這造成了企業職工福利費與工資及其他成本費用邊界不清。
“部分企業職工福利費發放或支付不合理,也同時擴大了社會收入分配差距。”這位負責人還指出。據2008年全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財務決算反映,中央企業人均福利費支出為3387元,占工資總額的7%,其中最高的企業人均福利費支出為4.46萬元,占工資總額26%,最低的企業人均福利費支出為149元,僅占工資總額0.6%。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安體富指出,目前,我國企業職工的工資比較復雜,除了基本工資之外,還有很多項目,有的連個人都搞不清楚,這使得一些企業借福利費之名隨意調整開支,這既不利于規范企業的財務管理,也不利于規范企業的工資管理。
根據財政部的介紹,企業職工福利費制度的改革方向之一就是控制職工福利費在職工總收入中的比重。“相對于工資薪酬,職工福利只是企業對職工勞動補償的輔助形式。企業應當參照歷史一般水平,合理控制職工福利費在職工總收入的比重,避免無序增長的福利性收入扭曲社會勞動力真實成本和市場價格,即工資。”這位負責人說。
“這一通知在財務上規范福利費也的確針對一些高福利性質的壟斷、國有企業。”安體富指出。以公用事業企業以本企業產品和服務作為職工福利這一問題為例,在本次通知中明確規定,國家出資的電信、電力、交通、熱力、供水、燃氣等企業,將本企業產品和服務作為職工福利的,應當按商業化原則實行公平交易,不得直接供職工及其親屬免費或者低價使用。
此外,針對國家有關部門三令五申,不允許企業向職工發放各類購物卡及消費券的問題、企業負責人福利性貨幣補貼的問題,在本次通知均有所涉及。相關專家表示,規范企業的福利費財務管理,明確企業的福利費范圍,明確稅基,有利于公平稅負,也有利于發揮稅收杠桿發揮調節分配收入的職能。
這位負責人同時指出,今后企業應該更多地通過市場化途徑解決職工福利待遇問題。為減輕國有企業社會負擔,使其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國家近年來大力推進企業主輔分離和分離辦社會職能改革。企業目前仍承擔大量集體福利職能的,應當逐步推進內設集體福利部門的分離改革,通過市場化方式解決職工福利待遇問題。
【責任編輯: 李甲】
責任編輯:臨汾新聞網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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