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這一課題,不少人都有一種迷茫感,對有關要領的理解,對政策的把握,都存在模糊的認識,都很不到位。筆者認為,節約集約用地是破解“保發展、保紅線”唯一出路。
節約是指少用和不浪費,側重體現數量和規模適中。節約用地主要指充分利用土地資源,沒有造成閑置或囤積,土地在規定用途下實現產出最大化。集約用地源于農業土地經營、精耕細作的代名詞,與粗放經營、廣種薄收相對應,目的在于提高已利用土地的使用效率,提倡在存量用地上做文章,側重體現結構與布局。
用地不節約主要體現在存量、在大量邊角地、廢棄地和占而不用的閑置地;同時,不少土地用而未盡,資金或技術投入不足,導致土地產出沒有實現最大化。例如一些工業用地容積率過低,一些農用地整理改造不足。用地不集約屬于長期演變形式的結構性的問題,例如交通擁堵的深層矛盾是住宅、商業和辦公等用地之間布局結構不合理,相同用途的土地過于集中。用地管理應當同時以“節約和集約”為目標,集約是根本,節約是保障。
當前,我國正處在現代化建設發展的關鍵時期,或者說是工業化、城鎮化加快發展時期。土地需要量剛性上升,壓力巨大。1998年至2009年,我國的城市化率以每年將近1.5個百分點的速度提高。我們的國情決定了土地利用必須走節約集約的道路。
節約集約用地是一個系統工程,是各級政府、各部門、各行業和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需要大家各負其責、協調聯動、齊抓共管,建立一個良好的互動關系,也需要加強對節約集約用地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和執法,保證和促進節約集約用地各項措施的貫徹落實。對此,一方面要按責權一致的原則,明確各級政府,各部門、各行業在推進節約集約用地中的責任,將其原則性要求具體化,使之形成一個體系。另一方面,建立良好的部門協調聯動機制,構建與綜合部門、各有關行業協會,特別是大型工程設計和施工單位密切配合、協調聯動的有效制度,形成推動節約集約用地的合力。此外,強化建設項目用地全程管理,從項目選址節約用地到竣工驗收用地實情,包括其執行過程中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用地審批、土地供應、開發建設、補充耕地、補劃基本農田等各個環節都要監管,堅持對重大項目選址用地審查,從源頭上把好關。
(王龍云)
來源:臨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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