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人大代表,咱們老百姓第一感覺就是,能反映老百姓心聲,為老百姓出面講話的人。10多天前,湛江市的陳伯也遇到一位人大代表,但對方的舉止讓陳老伯大跌眼鏡之余,也感到很寒心。廣東湛江64歲陳伯騎電動車回家,過斑馬線時被一輛豪華小車撞倒,車上自稱人大代表的女司機質疑陳伯目的不良,沒任何表示就離開了。據了解,女司機王某是廣東海洋大學水產學院教授、湛江市人大代表,所駕駛車輛已3年未審。(1月13日《央視網》)交通擁堵,車輛出現點小事故本是很正常的事情,誰都不想發生,相互諒解妥善處理一下即可。但是,如果拿著自己的身份說事,由著自己的想法質疑他人拍屁股走人,就實在說不過去了,更何況還是人大代表。湛江市的這位人大代表的確有點過分了。
人大代表作為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組成人員,經過民主選舉方式產生,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根據法律規定,人大代表必須履行的義務有:模范地遵守憲法和法律,協助憲法和法律的實施。要在自己的生產、工作和社會活動中,自覺地學法、用法、守法,嚴格按照法律辦事。人大代表要經常傾聽群眾的意見,積極向國家機關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
身為人大代表,面對自己的事情都不能充分調查研究,傾聽群眾聲音,又如何能做到認真履職呢?根據記者的報道,該人大代表是質疑受害者的不良動機,可是質疑的處理方式有很多種,可以認真問詢查清真相,也可以交由警方處理。但不能拿著人大代表的身份自以為是將質疑“內定”為事實,一走了之。
人大代表來自于人民,是人民的代言人,傾聽民意,反映民聲是最基本的職責,只有做到了這一點才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權力,為民所言。相反,人大代表最忌這種脫離群眾,脫離實際的自以為是。
同時,該人大代表還是一名教授。教書育人以德為先,這種遇到事情后沒有擔當,逃避責任的做法不應發生在一名大學教授的身上。德高為師,身正為范,教授在學生面前不僅僅要在學術上有過人之處,道德上也要有“高地”。
目前,調查還在繼續,所謂的質疑已經不再是重點,人大代表的身份反而廣受爭議,同時,人大代表所駕駛的一輛3年未審的車輛估計也會有大麻煩,我們期待警方的實事求是。
(文/梁新紅)
責任編輯:邱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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