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央惠農政策的不斷深入落實,農民收入的增加,農村中掀起了新一輪的建房熱潮。農民建房的隨意性、盲目性和無序性隨處可見。比如,同一個村里,地基的高低不一致。高的接近2米,低的不足20厘米;已經規劃好的主干道,兩邊的宅基地也是進出不一;蓋起的房檐總是你高我一寸,我高你一尺;老宅基地沒退,新宅基地已經競價買下。雖有規劃,但村委會只收錢,無人管理,不按規劃施工。村民建房由于缺乏標準要求、管理力度不夠、干部責任心不強等原因,致使新農村規劃只停留在紙上。
建議:一是國土部門應加大對耕地面積的保護力度,杜絕通過不正當手段變更土地性質轉為宅基地現象。宅基地申請手續必須真實完善,法律法規必須落實,責任追究必須到位,應切實執行國家關于農村宅基地的管理條例,一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不得買賣,不得多占超占。應對目前農村的宅基地情況開展一次徹底普查,進行系統登記,全面核實多占超占底子,有針對性地出臺措施辦法,自查自糾,規范管理。二是城建部門應對每一個農村和小城鎮建設做出符合實際的長遠規劃。應加大農村空閑宅基地、空閑建設用地的管理,形成具體文件,便于鎮村進行協調管理,做到統一規劃,按需實施,充分利用,杜絕浪費,逐步消除“空心村”現象。應對農村建房標準出臺指導性意見,從管理的角度進行適當地限制,促進一個農村面貌的改變和新農村建設質的提高。三是鎮政府應加大村鎮規劃的執行力度。對發現的非法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打擊,確保新農村建設規劃和小城鎮建設規劃真正落到實處。根據城建部門政策,細化相關文件,明確管理依據,為農村干部甩開膀子開展工作,解除后顧之憂。
趙志棟吳建偉 (作者系襄汾縣政協常委、委員)
責任編輯:秦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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