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環境促發展
——五論貫徹落實全市民營經濟發展推進大會精神
臨汾日報評論員
省委書記王儒林在全省推進民營經濟發展大會上明確指出,“民營經濟發展難,集中體現在民營企業賴以生存發展的軟、硬環境存在諸多問題。”民營經濟要發展,還需我市各級各部門要牢固樹立服務意識,進一步加大服務力度,切實為民營企業營造良好的服務環境、法治環境和社會環境,促進民營經濟快速健康發展。
要大力優化政務環境,牢固樹立服務理念,轉變政府職能,創新服務手段,改進工作作風,堅持與國有企業一視同仁,公平公正,為民營企業發展提供優質高效便捷服務。要切實提高行政審批效率,發揮好市政務服務中心的作用,進一步優化和精簡審批流程,明確審批時限,最大限度減少審批環節,為民營企業提供優質的審批服務。要樹立公共服務意識,深刻認識服務型政府的功能定位,要結合“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嚴格整治“懶政庸政”吃拿卡要”等行為,對亂作為和不作為等行為要依法依紀嚴厲問責。要真正把為人民服務的理念落實在工作實踐中,建立服務民營經濟的行政問責制度,落實首辦責任制、限時辦結制和責任追究制,做到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
要大力優化法治環境,按照“六權治本”要求科學確定權力,加強對民間投資的法律保護,嚴厲打擊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司法腐敗的行為,營造公平公正的環境。要營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環境,盡快完善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行政運行機制。要加快推進“三證合一”、深化“先照后證”改革。要堅持放管結合、放管并重,放而有序、監管有力,嚴格績效管理,突出責任落實,確保權責一致,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屬于政府監管的一定要落實好主體責任,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不屬于政府管的要一律交給市場和社會,形成更加規范的公共秩序。
要大力優化社會環境,有的地方“開門招商、關門宰人”,不講信用,承諾的政策條件說變就變、說沒就沒;有的打著社會和集體的幌子阻撓企業正常施工;有的提無理要求,組織人堵門封路、惡意施壓,這些問題嚴重困擾民營企業發展。要想讓外地投資者進得來、留得住,使本地民營企業辦得好、發展快,就必須徹底改善民營經濟發展的社會環境。要繼續保持打黑除惡高壓態勢,營造良好的治安環境;要建設誠信社會,政府必須守信踐諾,與企業簽訂的合作協議一定要執行到位,履行應有的責任,為企業排憂解難。
要大力優化輿論環境,宣傳中央和省市發展民營經濟的政策措施,大力宣傳民營經濟的突出貢獻,大力宣傳民營企業家承擔的社會責任,在全社會形成尊重、支持、善待民營企業的良好氛圍。同時,要深入挖掘宣傳民營企業和優秀民營企業家的創業事跡,宣傳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展示我市先進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的風采,在全社會形成尊重、支持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良好風尚。
責任編輯: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