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句古語叫: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所謂規則意識,是指發自內心的、以規則為自己行動準繩的意識。我們習慣說,中國式過馬路折射了國人缺乏規則意識,插隊加塞亦是,如此等等。一直以來,我都不十分明白,社會發展、時代進步的當代文明中國,為何國人依舊還在犯這種“缺乏癥”,難道僅僅是素質不高就可以解釋得了的嗎?
說實話,我并沒有找到這個高深問題的準確答案,只是由一點點親身經歷生發出一點點感悟,便覺得或許窺見了題目所問的一斑。
前些日子,參加一個為期二十余天的培訓。開班第一天,作為組織方的一位老師便一臉嚴肅地“事先聲明”:不準曠課,不準遲到,須簽到簽退,培訓期間只準請假兩次,并且必須填寫請假條,否則將不予頒發培訓結業證,同時扣發一筆“數額不菲”的某某金。大概是懾于這一臉的嚴肅和一紙的聲明吧,頭一兩天實到人數尚可,再幾天下去,原本的五六十人就走了三分之二多,余下的日子里,上課人數干脆就在個位數與十位數之間徘徊了。某一日,無聊堅守的我們這幾苗人意識到了自己太傻太憨,便商量著也中途開溜,不想被先前發布“事先聲明”的那位老師撞見,同樣是一臉嚴肅地批評我們不專心上課,已經是成年人卻做事太過分。時間過得飛快,轉眼到了培訓結業的時候,果然不出所料的是,我們這過分與不過分的五六十人一同拿到了一模一樣的結業證,一同領到了那筆數額一模一樣的某某金。回想起這二十多天,只過分了一次的我們幾人不免聚在一起要自嘲一番:倘若再遇到這類培訓,傻子才會這么聽話!
規則意識是如何缺失的?有感于此,我在自己的微博里寫下這樣一段話:在一個特定集體或群體中,遵規與違規被無差別待遇,甚至很多時候前者還要為后者背負責備,乃至道德非難。長此以往,遵規者只會無奈選擇違規,以達到心理平衡。造成的結果是違規者愈來愈多,從而呈現出國人整體缺乏規則意識的表現。”因此,中國式過馬路并不應簡單歸咎于國人素質不高,開會遲到等現象嚴重也是同理。遵規守法固然是公民理所應當的事情,但當違反交通法規而未受到及時有效的懲戒,法不責眾”思想成為集體性取向時,管理部門依然固守“理所應當”,遵守與違反沒有名或利的不同,那么遵守交通法規者只會自視為孤獨的另類,正是這種從眾心理導致了“中國式過馬路”的出現;工作中,我們多半會有如下體會:當組織方對會議遲到、不到者宣泄不滿,甚至嚴厲指斥時,實質上早到者成了無辜的受眾,一次兩次倒也罷了,幾次之后,這些早到者就會反思自己是否被人愚弄了。在人尋求心理平衡的過程中,他的規則意識已經悄悄失去了。
規則意識是如何缺失的?潛規則恐怕難脫干系。從釋義上來看,潛規則是相對于“元規則”、明規則”而言的,是指看不見的、明文沒有規定的、約定俗成的、但是卻又是廣泛認同、實際起作用的、人們必須“遵循”的一種規則。不難發現,潛規則的意識恰恰是規則意識的對手,以排隊為例很能說明問題。中國人多,辦許多事情都需要排隊,但凡講究先來后到的,大多數人還是愿意自覺排隊的。但問題在于,人情社會里處處存在找關系、走后門,辦事部門有熟人的能夠加塞優先辦理,省事不說,省時也不少。排隊本來是一種樸素的公平,顯然這種潛規則下的“插隊”破壞了原本正常的排隊順序,必然以排隊者付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為代價。一來二去,規則意識被拋棄腦后,遇事先找熟人成了不二選擇。
找回缺失的規則意識,是一件說易也難的事情。說易,是因為只要依上述“癥狀”對癥下藥便可取得療效;說難,是因為上述“癥狀”總是牽連著種種剪不斷理還亂的利益關系,而這種利益關系是極難肅清的。我想,面對規則意識“缺乏癥”,我們還是不要一味埋怨國人素質不高了。
(文/孫宗林)意識
責任編輯:邱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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