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改,是“綜合配套改革”的簡稱,“綜合配套改革”是指在“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區域內開展的有關工作。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設立是我國在經濟社會發展的新階段,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為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而推出的一項新的舉措。它是我國改革開放后繼深圳等第一批經濟特區后建立的第二批經濟特區,亦即中國的“新特區”。
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了順應經濟全球化與區域經濟一體化趨勢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內在要求,在科學發展觀指導下,國家所建立的以制度創新為主要動力,以全方位改革試點為主要特征,對全國社會經濟發展帶來深遠影響的實驗區。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除了具有 “經濟開發區”、“經濟特區”、農村綜合改革試驗區的內涵,還涉及到社會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的改革,是一項以全面制度體制建設的方式推進改革的系統過程。
截止2011年12月,國務院已經批準了上海浦東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天津濱海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重慶市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成都市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武漢城市圈全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長株潭城市群全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深圳市綜合配套改革試點、沈陽經濟區國家新型工業化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山西省國家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和廈門市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10個國家級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2011年,國家發改委官員表示,改革進入深化階段,原則性不再接受新的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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