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財經大學金融學院副教授曹嘯認為,近幾年出現的一些作弊案件以及背后兜售答案、作弊器材產業化的現象,從經濟學的角度看,其實凸顯了市場經濟制度的一種缺陷。
由于市場經濟本身缺乏約束機制,而我國現在又正處于轉型期,各方面的法律、法規制度還不健全,道德倫理教育跟不上經濟發展的需要,導致社會上出現了“唯利是圖”的傾向,部分人為了眼前的利益,甚至不惜觸犯法律,違背道德倫理,作弊產業化的趨勢就是一個最好的例證。
要想清除這一現象,首先就要求政府加強法律建設,加強監管,努力培育一種“誠信”的社會風氣。另外,要加強民眾,尤其是年輕人的道德倫理教育。對于教育界來說,則應逐步改變“考試決定一切”的機制,使教育真正從“應試型”向“素質型”轉變,最終徹底鏟除作弊產業化存在的“溫床”。
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冬則指出,我國刑法中是有適用懲治考試作弊的條款,但總體來看,我國專門應對作弊的法律還不健全。因此,要想打擊日益猖獗的高考、四六級等國家考試作弊組織化、產業化的傾向,首先是要健全相關的法律,使相關部門在懲治這類犯罪分子的時候“有法可依”。
長久以來,社會法律意識淡薄、民眾法律知識欠缺也是作弊“產業化”的一大原因。我國目前正處于轉型期,正是各方面矛盾的突發期,所以,加強普法教育,在全社會形成一種“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圍,對于遏制日益猖獗的作弊組織化勢頭具有決定性作用。(據《國際金融報》)
【責任編輯: 付基恒】
責任編輯:臨汾新聞網編輯
上一篇: 敷衍了事怎可遏制學術抄襲
下一篇: 高考加分公示豈能如此“減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