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郭秀婷) 12月21日,記者從我市教育局獲悉,2017年全市中小學寒假放假方案已出臺,寒假時間安排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民辦),自1月14日至2月12日(農歷正月十六)正式放假,2月13日(農歷正月十七)正式開學;普通高中學校(含民辦),自1月21日至2月12日(農歷正月十六)正式放假,2月13日(農歷正月十七)正式開學。
放寒假前,我市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將對假期安全工作作出具體安排。他們將通過放假前的家長會、致學生家長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長、學生宣傳學生假期安全的教育工作,明確家長對學生的安全監護責任,增強學生校外活動的監管和安全保障,特別是加強交通安全、意外傷害、防寒防凍、燃放煙花爆竹、滑冰溺水、防火防盜等方面的安全教育;集中開展學校安全檢查整治工作,完善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徹底清查安全隱患,隨時掌握學校安全動態;組織師生集體活動時,必須有安全工作預案、履行報批手續,確保師生人身財物的安全;對各種突發事故和異常情況,必須組織力量及時妥善處理,并按規定及時、如實上報。
寒假中,我市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將指導學生合理安排生活,設計豐富多彩的活動,鼓勵學生積極進行社會實踐;把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負擔和制止違規補課的各項要求和規定真正落實到每一所學校,確保師生充分休息。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在寒假期間不得以任何名義和形式組織學生集體上課、補課和提前開學。學校和教師不得參與、動員或組織學生參加社會上面向在校學生的各類復習班和培訓班,學校、幼兒園不得在假期聯合或將校舍租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于開辦補習班和培訓班;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將在寒假期間對全市中小學規范辦學行為情況進行隨機檢查,對違規者將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責任編輯:實習生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