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通訊員 尉振龍)去年以來,襄汾縣采取“一定三有五評”措施,保證了農村帶頭人工作有待遇、干好有前途、離任有保障,調動了農村帶頭人工作的積極性。
在“一定三有五評”中,“一定”是定崗位目標、保工作落實。制定下發了《關于加強村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明確村級組織設置及村干部工作職責。實行崗位目標責任制,由鄉鎮黨委與村干部簽訂任期、年度目標。推行“一述職兩報告三評議一備案”制度,強化評議結果運用,把評議結果與村干部的使用、經濟待遇掛鉤。
“三有”即工作有待遇、增強工作活力。該縣創新村干部報酬機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規定村干部報酬由“基礎報酬+績效報酬+獎勵報酬”組成,與村人口、年度考核檔次、農民人均純收入掛鉤,全縣村干部年報酬平均將達到1萬多元,并實行兼職兼薪,大型村支書主任“一肩挑”的報酬可達12000元,大大激發了村干部干事創業熱情;干好有前途、強崗位引力。該縣一方面注重選用政治素質好、參政議政能力強的優秀村干部,擔任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另一方面拓展政治發展空間,對工作成績突出、示范帶動性強的村干部通過公開遴選和公務員考錄,招錄為行政編制的鄉鎮公務員;離任有保障、解后顧之憂。
充分發揮離職村干部在農村發展的作用,注重發揮他們在配合鎮黨委、政府和村級組織日常工作中的傳、幫、帶作用。
修訂完善了《襄汾縣離職村干部生活補助辦法》,離職村干部的生活補助標準比之前大大提高,最高每年可達1320元。
“五評”是指實行村“兩委會”委員評議、黨員評議、群眾評議、上級黨組織評議和年終進行綜合評議,注重評議真實性、有效性,綜合運用評議結果,并將結果作為兌現報酬、選拔任用、獎懲干部的重要依據,激發村干部干事創業熱情,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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