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省企業貨幣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0%;增長上線為18%;增長下線為4%。此工資指導線適用于山西省境內所有城鎮企業在崗職工工資分配,執行時間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5月15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我省2015年企業工資指導線,并就有關事項作出安排。
省人社廳要求各市、各部門根據我省今年的企業工資調控目標,指導各類企業結合本單位生產經營和經濟效益狀況,通過工資集體協商,制定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合理安排職工工資增長,努力實現企業工資總額與實現利稅同步增長,職工實際平均工資與勞動生產率(依據不變價增加值計算)同步提高。在不突破當年企業工資指導線上線的基礎上,工資支付能力較強的競爭性企業工資增長可高于經濟效益的增長;壟斷企業工資增長幅度原則上不得突破基準線。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的企業,應圍繞基準線安排工資增長;經濟效益增長較快、工資支付能力較強的企業可在基準線和上線區間內安排工資增長;經濟效益和支付能力一般的企業可按下線安排工資增長。企業確因生產經營困難、不能按照工資指導線范圍安排職工工資增長的,可低于工資指導線下線(含零增長或負增長)確定工資水平,但要依法經過必要的民主程序協商確定,且企業支付給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原標題:山西省2015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發布 基準線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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