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省工商局發出公告,要求全省各類市場主體(含: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于6月30日前登錄山西工商紅盾網(http://www.sxaic.gov.cn/),點擊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西),填報2013年、2014年年度報告。逾期未填報的將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對企業今后的生產經營和形象產生非常不利影響。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企業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當年設立登記的企業,自下一年起報送并公示年度報告。
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企業不按規定進行年報,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面向全社會進行公示,連續三年以上不履行年度報告義務的,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同時,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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