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筆者就此走訪了多個普通消費者,得到的是不一樣的態度。
李女士是從某縣來臨汾的打工者。年前她在街上花了80多元錢給母親買了件呢子大衣,回去一試發現衣服買小了,立即拿去換,結果已經沒有合適的號了,她就想退掉。但是,商家根本不同意。經過反復協商,商家只同意給調換兩件質量差的。“就那兩件衣服,買回去也沒怎么穿,現在還在衣柜里放著。”李女士一臉的無奈。筆者問為什么沒有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或者采取其它措施。她笑著說“沒想到,再說當時急著回家,沒時間,也太麻煩了。”
同樣是打工族的嚴女士說起了她去年夏天在百匯買鞋的事也是義憤填膺。嚴女士在百匯買了雙30多元的涼鞋,穿了不到一星期鞋跟就斷了。于是,她去找店主更換,但店主不愿意。沒辦法,嚴女士拎著鞋在門口靜坐了一個多小時后,店主才妥協。談到靜坐,嚴女士笑著說,店家要做生意,你坐在他門口,總要影響他,所以他不得不給你換。
還在山西師大讀書的女大學生小張則不贊同嚴女士的做法。張女士說“靜坐雖然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也可能起到反作用,到時候就得不償失了。”小張在大二時買了一雙靴子,穿著逛了一下午街鞋跟就斷了。第二天她就和同學一起去換,沒想到店主不僅不換,而且態度還很惡劣。小張女士無奈之下就報了警,在警察的調解下,商家才給小張換了鞋。事情已經過去兩年了,小張想起那件事還生氣。
孫大姐是工薪族,服飾一般都在品牌店購買。但在品牌店購買的東西也會遇到煩惱。去年,她買了一雙美國駱駝牌皮鞋,穿了不到一個月,就出現了斷底斷面現象。孫大姐拿去換時也沒有把握一定能換雙好的。結果店員只是看了一下鞋和發票,很爽快地就給她換了。她在品牌店買的衣服縮水了,店員也是看了一下就給她換了。孫女士認為,一般品牌店的售后服務相對比較完善,因而在此購買商品,即使出現問題,消費者的損失也會降到最低,但是一定要保存好發票和憑證。
談起消費者權益被侵害,筆者想起了自己遇到的一件事。筆者曾和朋友在市區禹王魚府吃火鍋,三個人花費了90多元。結賬時,順便向服務生索要發票,但卻被告知用完了。朋友堅持要發票,最后找來了經理,在一番軟磨硬泡后才拿到了發票。發票是拿到了,可浪費了足足一小時的時間。筆者對此很難理解,本來要發票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為什么卻這么難?
筆者還在網上做了一份調查,在遇到侵權行為時,您是如何保護您的權益的?有人自認倒霉,有人貼大字報,有人上論壇博客叫罵,還有人直接去商店大吵大鬧,采取正當有效方式的人很少,只有一少部分人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或者報警。看來,消費者還確實需要補上維權這一課。(實習生 牛彩彩)
來源:臨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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