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趙京紅)近日,市檢察院被省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評為“2009—2012年度,全省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先進集體”,該院曾連續四年被評為全市“平安創建”示范單位。
該院黨組一班人,充分認識到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以發揮法律監督職能作用作為參與綜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運用打擊、預防、監督、教育、保護等手段,著力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問題,為我市的轉型跨越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法制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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