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手機尾號6103的讀者反映:我想了解一下先予執行的適用范圍條件有哪些?
接到線索后,記者向律師咨詢到: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從受理到作出判決,判決生效執行需要經過一段時間。在這段時間內,有的原告可能因經濟困難,不能維持正常的生活,或者難以甚至無法進行生產經營。這就需要法院在終審判決前,裁定采取先予執行措施。先予執行是指法院在訴訟過程中,根據當事人的申請裁定一方當事人預先給付另一方當事人一定數額的金錢或者其他財物的一種制度。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了先予執行的適用范圍:追索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的案件;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案件。對于先予執行需要具備的條件,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或者生產經營;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
記者 楊文婷
責任編輯: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