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8 08:10:00 來源:臨汾新聞網
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李曉琳)為進一步提高我市煤礦安全管理水平,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近日,我市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規定》。該《規定》的出臺體現了市委、市政府對安全生產嚴抓嚴管的決心,標志著我市煤礦安全生產又邁出了至關重要的一步,為我市煤礦工作的長治久安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提供了重要保障。
2月19日蒲縣宏源集團北峪煤業有限公司冒頂事故和5月12日山煤集團洪洞恒興煤業撒煤漏斗潰泄事故之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要求出臺有針對性的,能解決好生產和安全、建設和安全、建設和生產之間矛盾問題的有效辦法。因此,我市依據國家、省政府出臺的相關規定,借鑒兄弟地市好的經驗做法和我市實際情況,從理順管理體制、機制入手,著眼建立煤礦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反復研究、認真制定了全市《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規定》。
這個《規定》的亮點在于體現了四個突出,即一是突出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真正把安全責任傳遞到企業,把安全措施落實到企業。二是突出打擊非法違法生產建設,規范煤礦生產經營秩序,實現煤礦安全有序生產建設。三是突出變事后問責為超前防范,加大隱患查處力度,對重大隱患比照事故處理,防范在先,查處在先。四是突出監管隊伍建設,創新監管體制,組建高素質監管隊伍,確保對煤礦安全生產進行有效監管。
《規定》從六個方面強化了我市煤礦安全生產:第一,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內容主要是:盡快完善煤礦企業法人治理結構。要建立以礦長為核心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明確企業的實際控制人和礦長必須履行的職責以及應該承擔的安全責任。同時要建立和完善相關制度,即建立安全保證金制度、煤礦安全聯保互檢制度、煤礦礦長黑名單制度、煤礦退出機制;完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嚴格圖紙交換制度、安全信用等級評估制度和企業主體責任倒查機制等;第二,嚴格落實政府監管責任。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制,建立有關部門參加的煤礦安全聯合協調機制,形成黨政齊抓共管的合力。明確了各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第一責任;采煤縣(市、區)必須按省規定配備安全專職助理,縣(市、區)煤炭局長必須懂專業、業務強。要求市、縣煤炭主管部門要建立煤礦特派員制度、煤礦專家會診制度和安全生產事前問責、過錯追究制度。市、縣兩級財政要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用于本年度安全監管能力、裝備和信息化建設及應急救援和演練等支出;第三,嚴厲打擊煤礦非法違法建設行為。市、縣兩級政府建立煤礦安全包保責任制。嚴格界定和處罰煤礦非法違法生產建設行為,特將“不在批準采掘區域內組織生產;利用措施井組織生產;不按施工順序進行建設的行為”提升為非法生產行為。
在處罰方面,一律按嚴格處罰;第四,強化責任意識、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明確各級煤礦監管監察部門要經常深入井下一線查隱患、堵漏洞,現場解決生產建設存在的問題。規定了市、縣兩級煤炭管理部門領導下礦檢查次數;第五,建立安全生產超前防范預警機制。明確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重大“三違”行為比照事故嚴肅處理。實現事前追究責任。規定煤礦企業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發現險情時,有權在第一時間下達停產、停工、撤人命令,先撤人、后處置;第六,實行更加嚴格的考核制度。建立隱患倒查機制,嚴格安全目標考核。對于同一縣域內一年發生兩次較大事故的,比照省政府對市政府按重大事故處理的規定,進行加重一級處理,對重點產煤縣(市、區)連續兩年實現安全生產控制目標的,予以表彰獎勵,對連續三年無事故的縣(市、區)負責人、分管領導和煤炭局長予以重獎、重用或提拔。
【責任編輯: 高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