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慶輝認為,要保障全市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必須創新管理理念、深化城市管理體制改革、大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首先,應盡快成立“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建立一套科學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運行機制。由市政府成立“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統一協調,改革城市管理機制,完善城市法規,改多頭執法為綜合執法。一方面理清各方面城市管理職責,將部門之間、行業之間、條塊之間、上下之間與城市管理相關的橫向關系全面貫通,對城市基礎管理實行綜合執法。另一方面,將涉及城市管理領域的若干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集中起來,統一行使行政處罰,集中行政處罰權,規范執法行為。以解決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多頭執法、重復執法、執法效率不高、執法行為不規范等問題,遏制相關部門重收費、輕管理的現象,徹底杜絕城市管理中出現的空白和漏洞,逐步實現對城市的依法管理和長效管理。
其次,要統籌兼顧,努力創新和建立城市管理的長效機制。在城市管理中,要從重建設、輕管理到建管并重,由突擊整治向突擊與經常整治結合,并著重向管理日常化轉變,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優勢,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要不斷完善城市環境管理辦法,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建立全覆蓋式的管理網絡,建立健全城市環境衛生市容市貌管理制度,使城市環境管理有章可循、有據可依。要完善約束機制,著眼于長效管理,加強檢查督辦,克服重建輕管、以罰代管的傾向,同時,強化執法檢查,加大對損害城市環境行為的處罰力度,根據我市環境治理存在的問題具有交叉性、游擊性、復發性和頑固性的特點,對嚴重影響城市環境治理的違法違章現象建立專項檔案,實行動態管理,真正做到有效監控。
再次,應實行收罰款與執法機構分離,解決利益驅動問題。同時,政府應高度重視城管執法工作,保證城管執法活動經費的足額下撥,建立有效的獎勵機制,充分調動執法人員的積極性,以保障城管執法步入良性循環軌道。
最后,還應建立市民參與城市管理的機制和平臺,把群眾需要與城市管理結合起來,實現“人民城市人民管”的局面。要通過網站、熱線等平臺與群眾互動,聽取群眾意見,群策群力,共同解決城市管理中的突出問題;引導群眾、社區進行自我管理,發揮基層組織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根據群眾需要來創新城管部門的工作方法,實現城市高效化管理。(本報記者 郭強 李輝)
來源:臨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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