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萍說,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是緩解環境壓力的主要途徑。這就要大力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推廣清潔生產,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和服務業,形成一個有利于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產業體系,從源頭上控制環境污染的排放。嚴格執行產業政策和環保標準,下決心依法淘汰高耗能、高排放、低效益的落后工藝,有效遏制生態環境惡化趨勢。提倡綠色消費,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根據生態環境的要求,進行產品和工業區的設計與改造,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在資源開采環節,提高資源綜合開發和回收利用率;在資源消耗環節,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在廢棄物產生環節,開展資源綜合利用;在再生資源產生環節,回收和循環利用各種廢舊資源;在社會消費環節,推進節能、節水、節地、節材和資源綜合利用、循環利用,推廣清潔生產,努力實現增產減污。
李建萍認為,徹底改善環境質量、節約資源能源,必須統籌城鄉環境建設,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治理,改善農村生活環境和村容村貌,把城鄉作為一個整體,統籌規劃和推進環境建設,全面實施城市污水、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污水、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 營,對污染處理設施建設運營的用地、用電、設備折舊等實行扶持政策,并給予稅收優惠。生產者要依法負責或委托他人回收和處置廢棄產品,并承擔相關費用。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實施農村小康環保行動計劃,引導和鼓勵農民合理使用農藥、化肥,防治農用薄膜對耕地的污染,積極發展節水農業與生態農業,加大規模化養殖業污染治理力度,推進農村改水、改廁工作,搞好作物秸稈等資源化利用,積極發展農村沼氣,妥善處理生活垃圾和污水,解決一些農村地區存在的環境“臟、亂、差”問題,創建環境優美鄉鎮和文明生態村。
李建萍說,完善環境法治,健全環境經濟政策,可以為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利用提供法律依據和政策支持。按照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嚴格依法行政,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切實解決地方保護主義干預執法等問題,實行嚴格的執法責任制和過錯追究制,對執法人員不作為、瀆職的要嚴肅處理。進一步加強環境立法,加快配套的環境法規的制定進程,加重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有效解決“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問題。加強環境保護,就要研究探索有利于環境保護的稅收、價格、信貸政策,鼓勵循環經濟、清潔生產,推動實行可持續的生產和消費方式;研究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即解決下游對上游、開發區域對保護區域、受益地區對受損地區、受益人群對受損人群以及自然保護區內外的利益補償問題,上游對下游造成水污染損害的也要給予賠付補償;建立遺傳資源惠益共享機制;礦產資源開發要堅持“誰開發、誰保護,誰利用、誰補償”的原則,防止生態破壞。 (本報記者 李輝 郭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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