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河南淇縣城區近半區域大規模停電,而制造這起事故的,竟然是個小小的電管所長——其與員工在一KTV消費時發酒瘋,與經營者發生沖突,遂擅自拉閘斷電,并叫囂“讓你們知道知道‘電老虎’的厲害”。(11月9日《法制晚報》)電管所所長一怒為“私憤”,拉閘斷電半個城。這只‘電老虎’用現實的結局證明了自己的威風,也讓半個城的老百姓乃至更多的群眾“知道了“電老虎”的厲害”。
事故發生后,當地有關部門介入了調查,國家電網河南公司、國家電網鶴壁公司也隨即派出調查組趕赴淇縣調查處理。11月4日,鶴壁公司通報了處理決定:涉事相關人等分別受到通報批評、罰款、撤職、待崗、扣發績效等懲戒。其中,電管所所長楊樹森,受到撤職、行政記大過處分,黨內嚴重警告并扣發績效獎金6個月。
一名電管所所長說拉閘就拉閘,想斷電就斷電,顯然不僅僅是“權力過大”出了問題,管理制度上的失控更令人揪心;拉閘斷電擾亂生活秩序,百姓民眾無辜“受災”,也不應該簡單地以“內部處分”了結,相關的經濟損失誰來承擔?其實,電老虎”是以前行政體制時代時對電力部門的稱呼,在轉為國有企業后,各地電力部門積極轉變思想觀念,提升服務理念,服務地方建設,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突出的貢獻,也被人們親切地稱為“電保姆”。
如果說人們以前對“電老虎”是無奈的話,如今是人們說起“電老虎”則是嘲諷,正如河南這名所長一樣,人們在質疑電網公司制度化管理的同時,更多的則是對該所長缺乏法制觀念,思想落后的嘲諷和批判。
如今的時代,早已經不是“電老虎”的時代,人們完全可以將河南這只“電老虎”當成一件孤立的事件去看待,只不過是“電老虎”的末日情結而已。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隨著依法治國理念的不斷深入,所謂的“特權部門”將會逐步消失,更好更全面地服務體系將會更加完善,作為每一名個體的權益將會有更多保障。(梁新紅)
責任編輯: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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